对于遭遇2008金融危机的美国纳税人来说,也许可以从美国政府的一项新政策---即2009年个人所得税通货膨胀调整的各项指标中获得一点安慰。这些指标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级距档次、生计费用扣除调整额、标准扣除额等项目。
美国从1981年开始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通货膨胀调整,至今已有18年。这是一项在临时减税之外的长期性、稳定性制度。即针对通货膨胀的情况和影响程度,美国对个人所得税中的生计费用扣除额、标准扣除额和税率档次的级距等实行指数化,以消费者物价指数(CPI)为依据,每年调整相关项目,以减少通货膨胀对税收的扭曲性影响,使税负趋于合理。2009年美国个人所得税通货膨胀调整主要以2007年9月-2008年8月的消费者物价平均指数为依据,具体内容是提高人均基本生计费用扣除额。对纳税人本人及其赡养者的生计费用扣除进行指数化,由2008年的人均3500美元提高到2009年的人均3650美元,即个税征点提高了150美元。(资料资源:根据互联网报道编写)
问题:1.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美国个人所得税和物价指数的关系
2.美国个人所得税调整对我国制定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启迪?试分析之。
|